湖南省老龄办2014年工作要点
3.制定出台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规範工作运行。
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工作
1.全面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考评指标统计监测制度。指导县市区摸清底数,预算经费,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开展。2014年,全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标值达到40%以上,开展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县市区达到95个以上。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年度统计监测抽查工作。
2.继续开展以社区日间照料为主的城乡养老服务示範点建设。指导已建示範点提质升级,进一步完善设施,健全队伍,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範围。全年资助建设省级城乡养老服务示範点不少于400个。推动各市州、县市区按照省老龄委和省民政厅要求,继续安排福彩公益金和争取财政资金,组织开展本级示範点建设工作。
3.开展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公共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居家服务网路平台,推进为老服务信息化,推动“虚拟养老院”等新服务模式的发展,全年资助建设“虚拟养老院”40个。继续争取国家“虚拟养老院”项目。配合全国老龄办开展已建成“虚拟养老院”的检查评估工作。
三、加强老年优待维权工作
1.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精神,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
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老年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5.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四、开展老年文化宣传工作
1.组织开展第二轮“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和第五个“敬老月”活动,继续开展微孝大爱、金秋惠老、第十届“关爱老年人健康周”等系列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进一步浓厚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指导地方开展好“敬老月”系列活动。组织做好我省第六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评选推荐工作。按照推选标準及办法,8月30日前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敬老模範人物和敬老模範单位申报材料。
五、加强老年社会治理
1.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继续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政事项考评範围,着力提高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2014年,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按照全国老龄办“乐龄工程”建设要求,结合城乡养老服务示範点建设,启动示範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试点工作。全年资助建设省级示範性基层老年协会500个。继续争取国家老年协会建设项目。
3.扩大老年社会参与。继续开展“银龄行动”,引导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和广大老年人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全国老龄委《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13〕1号)要求,落实县级以上老龄机构覆盖率100%,街道乡镇老龄工作人员配备率90%以上的目标任务。
5.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四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七、完成全国老龄办部署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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