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红会
现状信息
根据国际红十字运动规章,全体被承认的国家红十字会、ICRC与IFRC,原则每二年于IFRC会员大会召开的同时,召开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代表会议(Council of Delegates of the International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Movement,简称代表会议)。该项会议主要讨论有关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整体事项,并针对近期国际间所关注的人道议题进行研讨,必要时并可做成决定、建议或者声明。是国家红十字会相互观摩、学习与交流的国际重要活动。
由于1949年政府播迁来台,1950年6月中共接收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留存于大陆之资产与人员,ICRC派员赴大陆调查,得知其仍保有红十字会后,于当年8月承认大陆红十字组织会籍资格,至此大陆红十字组织取得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以致政府迁台后,虽曾多次向ICRC力争恢复会籍,但均未获同意。
其他信息
有鑒于马政府执政以来,两岸关係显着改善,带动国际社会对两岸敏感的政治议题趋于和缓;而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也在这段期间蓄积国人的爱心,无论是台湾的莫拉克风灾、大陆的汶川地震以及国际的日本地震海啸等,都因为我们的积极参与获致非常良好的成果,也受到两岸与国际的重视与肯定。因此,实质上本会并未因为不是国际红十字运动正式会员国而在人道议题上缺席。
谨将近年来本会致力于两岸与国际之人道事务与交流合作简述如下:
在两岸互访进程方面,1990年5月24日徐亨会长受邀率团访问大陆红十字组织,开启两岸红十字组织交流大门,1992年8月17日大陆红十字组织孙柏秋副会长亦率团来访。其后包括两岸红十字组织签订金门协定以及合作办理大陆探亲服务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互信基础。近年,两岸的红十字会互访更为频繁,包括2002年底陈长文会长率团前往大陆北京、上海、武汉等地访视、2009年3月大陆的彭佩云会长以及2011年5月新任的华建敏会长皆正式来台访问。依据两会签订之会谈纪要与合作备忘录,不仅两会的决策高层、管理高层、专职工作人员与志工交流往来频繁,在我方的分支会与大陆的省级组织也经常相互参访交流、观摩学习。在两岸人道合作方面,自1988年11月6日云南省澜沧县发生强烈地震,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捐款100万美元后,两岸红十字组织互有支援行动,早期大多为台湾方面支援大陆红十字组织救灾赈灾,统计台湾对大陆地区赈济行动共逾28件;尤其2008年5月的汶川地震,本会不但立即发起劝募,派遣救灾队及医疗队、空运救援物资、并将募得之新台币16亿2,309万1,320元,全数投入灾区各阶段重建,在四川、甘肃、陕西共援建43所学校、43所卫生院所卫生院及1所残疾人康复中心,另结合川震联盟,展开各式软体心灵重建计画及寒梅助学。而大陆对台湾地区赈济行动计有921地震、八八水灾及凡那比风灾3件。随着极端气候的挑战愈来愈严峻,两岸的红十字会都已经深刻体认到,两会除了相互学习、精进,更需要携手合作,共同保障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详参附属档案P.14-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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