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
历史沿革
日据时期
台湾高等法院的前身应追溯至日据时期,1895年日本取得台湾,其后不久开始着手将西方司法制度引入,台湾总督府于同年10月7日,以军事命令发布“台湾总督府法院职制”,设台湾总督府法院一座于台北,并于台湾各地置支部共11个,然由于依该职制审判仅一审且为终审,因此台湾总督府法院仅是台北地区的最高审判机关,并无高等法院之设。
1896年总督桂太郎废止军政,改行民政,发布律令第一号“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改採三级三审制,于该年7月15日成立高等法院、覆审法院及地方法院,其中的高等法院全称为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可视为该院之滥觞。该院首任院长为高野孟矩,当时又因无适当处所设定院舍,故暂借大稻埕之一民屋办公。
1898年7月19日总督府改正“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后,废止高等法院,改採二级二审制,仅余覆审法院及地方法院二种,因此,组织法上暂无以高等法院为名的法院。日本本土前此虽亦曾有名为“临时法院”及“高等法院”的审判机关,但当时系以“裁判所”称法院,上开命令使用“法院”而不以日本本土惯用之“裁判所”以称呼审判机关,乃是因为当时台湾实行军政,统治者又不愿逕以“军事法庭”为名,因此另外援引“法院”一词代之,并沿用至日据终了以迄现今,因此台湾审判机关意外地早就以“法院”为名,与同样继承欧陆及日本而其后由国府带入的中国审判系统正好相同。
1919年8月,在明石元二郎总督任内,台湾司法制度再度改革,台湾总督府法院于斯时仿效朝鲜之三审制,採取二级三审制,将覆审法院废止,重新设立高等法院,又将高等法院分为覆审部及上告部,上告部成为当时台湾的终审法院。
1927年台湾的地方法院又分置单独部及合议部,惟该院组织仍未变。当时的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位于文武町三丁目,原系徵收民宅修建木造院落5栋,同时供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办公,至1929年始动工改建,1934年4月,建筑落成,是一栋三层钢筋水泥大厦,高度仅次于总督府建筑,同年迁入办公,该建筑即今司法大厦。
1943年,因二次大战战局吃紧,日本政府为求减轻法院负担,将本土裁判所之战时体制适用于台湾,对地方法院单独部判决不服者得直接抗诉于该院覆审部,再度成为二级二审制,该制行使至日据结束。计日据末期,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共辖有8座地方法院及地方法院支部,分别是台北及其宜兰支部、花莲港支部、新竹、台中、台南及其嘉义支部与高雄地方法院。
战后时期
该院位在台北市,而台湾各地方法院第一审民、刑事抗诉及抗告案件,均须由该院审理,因此台湾南部诉讼当事人鹹感不便,故该院奉司法行政部核准后,于1947年6月1日设立台湾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次年(1948年)1月1日,再改为今名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此为该院第一座分院,当时管辖台湾西部云林县以南及澎湖县的案件。
1965年5月1日,设立台湾高等法院花莲临时庭辖花莲县及台东县,1972年7月15日,该院更以花莲临时庭成立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辖区与临时庭时期同。
1968年3月11日法庭大厦完工,同年7月1日启用,迁移法院法庭及检察官侦查庭(当时院检不分)至此。
1998年7月30日司法大厦被“内政部”指定公告为国定古蹟。
2000年间因该院人员、审判业务俱增,“司法院”与“法务部”又增建第二办公大厦,并于2004年3月落成启用,其中的一半提供高等法院民事庭使用,原法庭大厦仅余刑事庭,改称刑事庭大厦。司法第二办公大厦原编列总工程款十一亿五千多万元新台币,由高院编列三分之二、法务部负担三分之一。
管辖範围
土地管辖
基隆市、宜兰县、新北市、台北市、桃园县、新竹县及新竹市,总面积约7,353平方公里,总人口已逾1000万人。辖区法院为台湾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市)、台湾宜兰地方法院(宜兰县)、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市)、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新北市)、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台北市、新北市)、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桃园县)及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县、新竹市)等共7座。
事务管辖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之民、刑事诉讼抗诉案件。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裁定之抗告案件。内乱、外患及妨害国交之第一审案件(以该院为第一审)。其他法律规定之诉讼案件。
组织
依“《法院组织法》”第3条第2项规定:“高等法院审判案件,以法官三人合议行之。”因此现今该院审判庭(非準备庭)须由法官三人合议审判。
分院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苗粟地方法院、台中地方法院、南投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云林地方法院、嘉义地方法院、台南地方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高雄地方法院、屏东地方法院、澎湖地方法院、凤山地方法院[筹])
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花莲地方法院、台东地方法院)
直属地方法院
台湾省20座地方法院均由该院行政监督,其中13所地方法院以台湾高等法院分院为上级审分院,仅有台湾北部7座分院以台湾高等法院为上级审分院。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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