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低俗判定标準
定义
网路低俗判定标準(Network vulgar determination standard )。
网路低俗,到底什幺样的东西叫低俗,有没有一个相关的标準和界定呢?最近经常用几个词,包括“淫秽”、“色情”、“低俗”,它的内涵界定是非常困难的。但刘正荣还是谈了“淫秽”、“色情”、“低俗”相关标準的界定。
淫秽
第四,具体描写乱伦、强姦以及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第六,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第七,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大家比较公认这七类是淫秽内容的。
色情
低俗
低俗的界定,在学术界有一些研究,但是,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国度,往往有不同的标準,也就是说标準有差异,但是有一些共同的认识。比如说,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这些内容符合这三个方面,通常可以界定为低俗。它不完全是一个法律的範畴,但是,相关的限制,在有的法规当中有相应的表述,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规範,但又不完全是道德规範。比如说我们的《网际网路文化服务管理暂行规定》里面就有一条,就是不得提供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具体到哪些内容是,哪些内容不是,要清楚一点,任何法律不可能对每个具体的行为做全面的、很周到的表述,只能是原则性的表述。我们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两个準则,一个是法律準则,一个是道德準则。我们的日常生活,主要是靠道德準则来约束。
实施
具体到低俗,有人说,必须要讲清楚到底什幺是低俗。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专项行动一开始,就公布了13个方面的内容,13个方面的内容公布以后,网际网路业界是认可的,普通民众也是认可的。没有人提出来这13个方面不是低俗的内容。正常人都会认为,把这13个方面规定为低俗内容是合情合理的,是有充分理由的。这里我介绍一个情况:我们研究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行业的自律规範,比如当我们研究美国的《儿童线上保护法》的时候,里面有一条,当界定有害信息的时候强调了一点,就是以当代多数正常人的判断为标準,也就是说,以当代多数正常人的判断认为是有害的,即是有害的。就是当有规定出来以后,具体的判断还是我们人。所以在道德準则这个範畴里面的一些界定,实际上也是有公认的标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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