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讨薪事件
简介
官方回应
官方微博表示,2013年12月20日,莱城公安分局对涉嫌伪造证据的矿方相关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经审讯,均对伪造证据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式规定》,12月22日决定撤销张正友等人寻衅滋事刑事案件。
对莱城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已由区纪委立案调查并提出了处理意见,按程式批准后落实。对公安涉事人员的调查处理,按市纪委要求,12月18日下午由莱城区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对一名干警採取双规措施。
事情进展
关于欠款支付问题,矿方已于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前将200万元打入法院指定账户,现正迅速妥善兑付农民工工资,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还农民工公道。对中央新闻单位舆论监督,莱芜方面表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落实农民工欠薪问题,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权益、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陕西民工山东讨薪被拘留后续 18名公职人员被处罚
2013年12月13日,央视播出“农民工张正友在山东莱芜讨薪不成反被拘留”一事,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今日,山东省莱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布了对此事的查处情况,莱芜市多名官员受警告、记大过处分,莱城区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莱城区信访局办信接访科科长被撤职
据莱芜市政府新闻办讯息,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莱芜市莱城区及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解决方下镇耿公清铁矿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多名官员被警告、记大过处分。
莱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莱城分局局长吕耐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莱城区副区长张连波受到记过处分。
莱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谢海木,区信访局局长卞性善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
莱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洪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方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刘世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莱城分局方下派出所教导员贾同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莱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张根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莱城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亓兴文、区信访局办信接访科科长张立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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