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经验  > 正文

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是一项由广东省政府颁布的行政条例条令。

基本介绍

中文: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对象: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颁发时间: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目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基本信息

关于印发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实施办法

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规範和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和範围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效《再就业优惠证》、具有本 省城镇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以下列方式实现再就业并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二)从事社区居民服务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
(三)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四)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有利于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有利于提高灵活就业质量,有利于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原则,可确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对象和範围。
对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係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按企业(单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执行。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属于省和各地级以上市规定的灵活就业形式
(二)按季度办理灵活就业备案手续;
(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就业备案
(一)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籍本以及《再就业优惠证》複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就业服务机构(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备案登记表》(样式见附属档案1)。社区就业服务机构(或居委会)受理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该灵活就业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和有关资料上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灵活就业人员出具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备案情况应同时抄送县(区)劳动保障局。
(三)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或居委会)报告其劳动就业情况,同时应按季度重新办理就业备案手续。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季度期满后未重新办理就业备案手续的,由社区就业服务机构(或居委会)报告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解除其就业登记备案,并停止相关补贴待遇。
(四)灵活就业人员属失业人员的,进行就业备案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应注销其失业登记。
四、补贴的险种和标準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补贴标準为:月缴费基数×所在地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贴月数×50%;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补贴标準为:当地规定的缴费工资额×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补贴月数×50%。
五、申请补贴程式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採取先缴后补、按季结算方法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一)申请。申请人进行就业备案登记后,需持以下资料和证件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1.本人身份证複印件;
2.《再就业优惠证》複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备案登记表》;
4.填写好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样式见附属档案2):
5.僱主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证明;
6.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缴费的明细帐(或证明);
7.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二)审核。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身份、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记录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起报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县、区、市劳动保障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
(三)发放。财政部门核定后,应及时将资金划拨至灵活就业人员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发放情况抄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社会保险补贴自行终止:
(一)未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报告就业情况的;
(二)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超过30日的;
(四)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为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户口迁移到外地、办理退休手续或死亡的。
七、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此前已按《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发[2002]1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档案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补贴期限合併计算
(二)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贪污、骗取补助资金的,除追缴全部资金外,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将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在《再就业优惠证》上做好相关记录,并录入再就业优惠证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统计工作。
(四)各地级以上市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程式,由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个别地区在本办法之前已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并已进入操作程式的,可按当地制定的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本文由'绪傲薇'发布,不代表演示站立场,转载/删除联系作者,如需删除请-> 关于侵权处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