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测评
测评依据
建筑能效测评依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实施,导则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已开发国家建筑能效标识的成果和经验,以我国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準为依据,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徵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覆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导则。导则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贯彻《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实施,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境测控最佳化研究中心成立能效测评机构团队,对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并给出其所处水平,并协助地方政府制定地方相应的政策和标準规範。
测评对象
建筑能效的测评标识以单栋建筑为对象,且包括与该建筑相联的管网和冷热源设备。居住建筑的用能设备主要是指採暖空调系统,公共建筑的用能设备主要是指採暖空调系统和照明两大类;设施一般是指与设备相配套的、为满足设备运行需要而设定的服务系统。 在对相关档案资料、部品和构件性能检测报告审查以及现场抽查检验的基础上,结合建筑能耗计算分析及实测结果,综合进行测评。
标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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