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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魔

高魔

高魔源出D&D世界观,一个相对概念,是区分D&D体系中诸世界的不同点之一,对应“低魔”或“低魔世界”。

基本介绍

中文:高魔

什幺是高魔?

高魔是近些年来国内外幻想作品发展所出现的对幻想世界定位的概念,源起于诸多小说和游戏体系的力量对比。为了给“同样是人,为何在此世界这样在彼世界那样?”的矛盾进行合理解释的衍生产物。 
高魔是相对于低魔来说的,按照使用这个概念最多的DND体系来说,一般全称为“高魔位面”。

普及说

“高魔”或称“高魔世界”一词源出D&D世界观,是一个相对概念,是区分D&D体系中诸世界的不同点之一,对应“低魔”或“低魔世界”。此概念仅表明该世界魔法普及度,以及相应的魔法对该世界的影响生物群对魔法的态度等笼统概念。
这一说法里,高魔或者低魔概念对该世界生物群落的强弱并没有太多的影响。DS上有巫王,FR上法师的数量也未有很多人想像的那幺多(和强),DL世界那些大法师力量之强其实也超过很多读者的想像。
字面意思为:“魔法很多的世界。”真实意思为:“可以使用魔法或者同级超自然能力的生物很多的世界。”这是相对于“低魔位面”来说的。
高低魔的区别其实简单:高魔世界一般都不忌讳被人知道魔法的存在,比如DND,低魔世界则相反,非常注重神秘性和保密性,比如HP,TPYE---MOON。

一般来说网路文章中高魔低魔的区别在于:

第一:“一个自然生物有多大机会获得非科技能力?”(乱七八糟的异能,斗气,内气,真元,魔力等)
第二:“这个能力最高能到什幺境界?”
就这个而言,大部分玄幻小说无疑是高魔的,而大部分都市小说无疑是低魔的,以此类推。
人会问,照这幺说武侠世界是高魔低魔?其实是低魔的,虽然按照第一条来说很接近于高魔(考虑到人生物就很明显的低魔了。),但武侠世界(尤其是金庸为代表的非玄幻武侠世界)最厉害也不过是万军中取人首级,也即千人敌而已。除了张三丰外几无百岁以上的宗师级高手,为何呢?难道武侠世界的人都比费伦的人傻?笨?很显然不是的,而是没那个机会(简单地说就是可被人利用的超自然能量不够多。)。
举例说明
魔戒里凡人根本不掌握魔法,所谓的法师都是低位神灵。
力量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上,普及度极低,所以是低魔。
即便存在幽灵,魔法可以扭曲心智,世界的存亡决定于拥有超凡力量的魔戒上。存在超凡种(精灵) ,超凡力量疑似将一个种族扭曲成了另一个种族(半兽人),树木会因为滥砍滥发而”起义“。
大致表现
魔法普及率低,能成为魔法使用者的很少而且没有几个真正的高阶法师。
魔法及魔法物品类型少、在一个低魔法游戏中,施法者和魔法宝物比一般世界稀少一倍。魔法物品不会被出售,因为它们太稀有以至于没人会有用它仅仅交换黄金的念头。当然,偶尔的魔法物品交换或卖成黄金也是可能的,但它在经济结构中是罕见的。
普通反应强烈,而多数非正面:普通人几乎都没见过魔法。有些甚至不相信魔法的存在。一个法术或使用魔法的生物会使一般人完全迷惑并且吓坏他们。所有使用魔法的生物——包括人物在内——可能都被认为是“魔鬼”。他们可能遭到迫害。女巫审讯和类似的事可能是巫师或术士的普遍结局。牧师和其它神术施放者可能比奥术施放者安全一些,但也可能不会,依文化而定。 (以上资料摘自3E玩家手册)

本质说

这一说法将非科技能力(异能 斗气 内力 真元 魔力)等都视为”魔法“或者超凡能力去进行讨论,高低魔的区别在于世界本质的区别。”高魔“世界里,超凡能力是世界本质的主体,也是世界本质最凸显的部分,而”低魔“世界里超凡力量只是世界观的一种补充
详细的说

第一 超凡能力在世界本质的占比几何

举个例子 在魔兽世界里 战士比起依靠对武器的掌握,自身武技的运用,更着重于使用怒气的力量来释放技能,造成超越普通攻击的效果,这便是一种超凡能力。而魔兽世界里,战士 熊德鲁伊的怒气;法师 牧师 术士 德鲁伊 骑士 萨满的魔力;猎人的集中值;刺客的连击点;死亡骑士的符文;武僧的气;恶魔猎手的邪能。可以说任何一个职业者,只要不是普通攻击,都拥有超凡能力和对应超凡能力的能量。超凡能力频繁用于战争日常生活(祖先之灵,圣光信仰和赐福,魔法能量,各种超凡古树和本身就是依靠超凡力量从巨魔演变来的暗夜精灵)乃至生产(生产反而是影响最小的?不过打猎的精灵,兽人依旧需要运用超凡能力)。超凡力量完全可以覆盖科技侧,没有物理法则製造的武器,可以运用魔法和气;没有自动机器人,可以製造魔仆,在高魔位面,科技侧是可替代的。
而在低魔世界里,超凡力量局限于部分用途,不是没有普及或是没有实用性开发。而是魔法本质与这些内容格格不入,除去本身或许有的伤害性外,魔法并不能持久性地作为一种生产生活能力运用。举例:斗破苍穹,除去异火这种极少数具有其他功能的超凡力量外,其他的就是单纯的武力能量体系,即便到了斗帝境界,毁灭力不会超过核武器,可用範围单一,斗破大陆除了斗气以外没有其他超凡能力,斗气又只有极小部分的功能,因而只是科技侧的附属。

第二 超凡能力在世界本质的极限或地位

这也是本质说和普及说最明显的区别,举例:如果一个社会是个人类都会四种法术,包括自我欺骗(可以扭曲自己的味觉,痛觉等感官),照明术(製造一人可用的光源),入眠术(使自己快速入眠,免疫紧张,亢奋等情绪),高音术(能使自己在一定时间内唱出高音),但有且仅有这四样法术
这满足了普及说的”可以使用魔法或者同级超自然能力的生物很多的世界“。但这似乎毫无意义,这个所谓的高魔世界必然还是以科技为中心运转的科技侧世界。因为超凡力量并不能主导人的命运,或者世界的命运,在世界的本质中处于边缘地位。即便我们将它的範围再扩大,从四种法术扩大到更多层面,比如融铁术,强纫术。但只要超凡力量的层次无法覆盖甚至超越科技侧,那它就不能算一个高魔世界。
再举个例子:哈利波特世界里的巫师社会还处于一个文艺复兴时期,只有极少数魔法用品可以替代科技产品,包括开门术替代交通工具双面镜替代视频聊天,但门钥匙安全性差,双面镜製作困难,无法同所谓“麻瓜“的人类科技产品相抗衡相竞争,所以哈利波特的世界是一个低魔世界,当然它并非是一个纯科技侧世界。
而众多存在神明的幻想小说世界里,若神明的力量能够高于科技侧的力量,例如掌控命运的神明,例如唯心的超凡力量,那是目前科技侧所不能超越,也不能覆盖的力量体系。这样的世界则是一个高魔世界。

大致表现

1超凡力量是否可替代:
高魔位面是显学,可以不普及,但不可被替代。低魔位面是兴趣爱好,有则增添色彩,无则毫无损失
2超凡力量是否占据世界的本质,明显优于非超凡能力:
高魔位面超凡力量是世界的根源,承担着重要职责;低魔位面科技侧占据世界的本质,科技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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