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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稀释

股权稀释

公司具有複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

由于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属于简单股权结构,中国证监会目前还未对複杂结构下的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做出规定原则上规定发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票的公司应该按照国际惯例计算该行指标,并说明计算方法和参考依据。

基本介绍

中文:股权稀释外文名:Equity dilution分类短期股权稀释和长期股权稀释避免方法:签订“反稀释条款”

股权稀释类型

短期股权稀释
所谓股权短期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暂时性下降。当企业购併溢价小于或等于企业购併协同效应时,虽然从理论上或长期来说,是不会导致股权稀释的。但短期单位股利摊薄依然不可避免。这是因为,企业购併协同效应的实现主要取决于目标企业潜在价值的挖掘,而挖掘目标企业潜在价值,则不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资金技术高效管理等),而且需要一定的整合时间。由于在目标企业潜在价值没有完全挖掘出来之前,企业购併增值额肯定会小于购併溢价,从而会出现主并企业股东的股权稀释现象。
长期股权稀释
所谓长期股权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永久性下降。造成这种股权稀释的根本原因是购併溢价大于企业购併的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併协同效应完全得以实现,企业购併增值额依然不能弥补购併溢价,从而单位股利摊薄现象无法自动消失。

免股权稀释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初就已经有详细方案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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