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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救护车收费标準

江苏救护车收费标準

2014年11月11日,江苏统一救护车收费标準 双程收费改为单程收费。

标準定製背景

病人突发疾病,叫个救护车却发现除了救护车费用,还有担架费、注射费等;本来去医院是单程,可救护车却要按双程来收费……这些都是救护车收费中存在的乱象,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江苏出台救护收费新规,从昨天起,全省统一救护车收费标準,每个省辖市内每公里最高4元。跨省辖市的每公里最高8元,各市可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据救护收费新规,各地不得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救护车用车里计算方法为,患者上车救护地点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的实际行驶公里数。将以前的往返双程收费,改为单程收费。

收费标準内容

统一后的收费计费方法,包括省辖市地域範围内的急救範围地段,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收费最高价格为4元/公里。对于异地转移的病人,也就是跨越急救範围地段用车,或用于接送、转运伤病员的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的,指导价格为8元/公里(单程计费),各省辖市可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新规还规範了急救收费项目内涵。符合规定实施的院前危急重症抢救(如心脏骤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发严重创伤等),设立“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含出诊、诊查、治疗、监护、监测、护理、注射、氧气材料消毒、抬担架等内容,项目价格由各省辖市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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