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889号决议
决议原文
安全理事会,
再次承诺以相互促进的方式继续全面执行第1325(2000)号、第1612(2005)号、第1674(2006)号、第1820(2008)号、第1882(2009)号、第1888(2009)号决议和安理会所有相关的主席声明,
回顾2005年联合国大会《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档案》(A/RES/60/1)中表示决心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行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缔约国的各项义务,还回顾《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以及题为“2000年妇女:二十一世纪两性平等、发展与和平”的联合国大会第二十三届特别会议的成果档案(A/S-23/10/Rev.1)中所载的承诺,特别是关于妇女与武装冲突的承诺,
审议了秘书长2009年9月16日的报告(S/2009/465),强调本决议不寻求对秘书长报告所述局势是否属于《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範畴内的武装冲突作出任何法律认定,也不预先判定此类局势的非国家当事方的法律地位,
重申妇女有必要全面、平等和有效地参与和平进程的各个阶段,因为妇女在预防冲突、解决冲突以及建设和平中发挥着重大作用,重申妇女在恢复中社会的结构重建方面可发挥关键作用,强调妇女必须参与拟订和执行冲突后战略,以便考虑到她们的角度和需要,
仍然深切关注由于暴力和恫吓、缺乏安全和缺乏法治、文化歧视和污名化,包括对妇女的极端主义和狂热看法增加,以及包括缺乏受教育机会在内的各种社会经济因素,妇女在充分参与预防和解决冲突以及参与冲突后的公共生活方面依然面临各种障碍,在这方面,确认妇女的边缘化可能推迟或损害实现持久和平、安全与和解,
欣见联合国採取举措,建立一个与联合国开发计画署最初所建制度类似的制度,使决策者能够跟蹤联合国发展集团多方捐助者信託基金与两性平等相关的拨款,
鼓励相关行动者在2009-2010年间,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组织活动,提高人们对第1325(2000)号决议的认识,包括举行部长级活动,围绕“妇女与和平与安全”问题重新做出承诺,确定如何应对今后执行第1325(2000)号决议的新老挑战,
1. 敦促会员国、国际和区域组织进一步採取措施,让妇女进一步参与和平进程的所有阶段,尤其是参与解决冲突、冲突后规划和建设和平,包括让她们在恢复工作的初期进一步参与政治和经济决策,具体做法包括提高妇女的领导才能和能力以便参与援助的管理和规划工作,支持妇女组织,消除社会上对妇女平等参与能力的负面态度;
2. 再次呼吁武装冲突所有各方全面遵守与妇女和女孩的权利和保护有关的国际法;
3. 强烈谴责所有在武装冲突中和冲突后违反相关国际法侵害妇女和女孩的行为,要求冲突所有各方立即停止这类行动,强调所有国家都有责任终止有罪不罚的现象,起诉那些须对在武装冲突中所有形式的侵害妇女和女孩的行为、包括强姦和其他性暴力行为负责任的人;
4. 呼吁秘书长制定一项战略,包括进行适当培训,以便增加受命代表他进行斡旋的妇女人数,特别是担任特别代表和特使的人数,并採取措施让更多的妇女参加联合国政治特派团、建设和平特派团和维持和平特派团;
6. 请秘书长确保联合国相关机构与会员国和民间社会合作,收集有关妇女和女孩在冲突后的特殊需求的数据,并对其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估,其中包括关于妇女和女孩在冲突后的人身安全需求和参与决策和冲突后规划工作的情况的资料,以便对这些需求作出更有效的全系统反应;
7. 表示打算在设立联合国特派团和延长其任务期时,做出有关在冲突后增进两性平等和增强妇女能力的规定,请秘书长继续酌情在联合国特派团任命两性平等问题顾问和(或)保护妇女问题顾问,并要求他们与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合作,提供技术援助,改进协调工作,以满足妇女和女孩在冲突后恢複方面的需求;
8. 敦促会员国确保在所有的冲突后建设和平和恢复工作和领域中考虑到两性平等问题;
11. 敦促各会员国、联合国各机构和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考虑到教育在促进妇女参与冲突后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冲突后妇女和女孩平等接受教育;
12. 呼吁武装冲突各方尊重难民营和安置点的平民和人道主义性质,并确保居住在难民营的所有平民、特别是妇女和女孩受到保护,免遭包括强姦和其他性暴力在内的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并确保充分、不受阻碍地和安全地为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13. 呼吁所有参与规划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者,考虑到与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有联繫的妇女和女孩及其子女的特殊需要,并使其能充分得到这些方案的救助;
15. 请秘书长在其改善联合国建设和平工作的行动议程中,考虑到必须从建设和平进程的最初阶段起,加强妇女在政治和经济决策中的参与;
17. 请秘书长在6个月内提交一套用于全球一级监测安理会第1325(2000)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指标供安全理事会审议,这套指标可作为联合国各有关机构、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以及会员国在2010年及以后报告第1325(2000)号决议执行情况的共同基础;
18. 请秘书长在S/PRST/2007/40号档案要求提交的报告中审查执行第1325(2000)号决议方面的进展情况,评估安全理事会获得和分析与第1325(2000)号决议有关的信息及採取相应行动所採用的程式,建议应如何採取进一步措施,改善整个联合国系统的协调以及与会员国和民间社会的协调,开展执行工作,并提供关于妇女参加联合国特派团情况的数据;
a. 分析冲突后妇女和女孩的特殊需求;
b. 说明妇女参与解决冲突和建设和平以及将性别平等观点纳入所有冲突后早期规划、筹资和恢复进程面临的挑战;
c. 说明应採取哪些措施支持各国在满足冲突后妇女和女孩需求方面的规划和筹资能力;
20.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投票情况
第6196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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