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政局
现任领导
局长:姜迪清
机构职能
民政局职能如下:
(三)负责指导基层民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五)负责全市军人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退伍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本级并协调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站)、军用饮食供应站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救灾工作,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组织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负责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灾民生活救助和生产自救工作;指导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房纠纷裁定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承担市社会困难民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準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指导全市地名标誌设定和管理及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涉外、华侨和港、澳、台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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