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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威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经济发展及巨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制定年度发电量计画并监督执行;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基本介绍

中文:威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地区:威海市类型政府机构内设机构:办公室等

主要职责

(一)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综合性经济规章和政策;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法制工作,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提出最佳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提出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推进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市建设节约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有关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对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各种再生资源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全市节能责任目标的考核;负责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的审核和超标準耗能的确认及实行超标準加价收费工作;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套用;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的审查、申报和管理;负责能源监察监测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五)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研究并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转报由省经贸委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六)研究提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推进制造业发展;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研製和国产化,推广套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
(七)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巨观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
(八)指导市场营运和市场运行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规範市场运行和打破市场垄断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协调生产与流通的衔接,指导企业市场行销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推进全市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
(九)牵头研究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协调工业、商贸、交通综合运输等现代物流业工作。
(十)编制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结构调整,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协调、管理和监督机电产品进口招标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保障产业安全;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商品流通行业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行业法规和规章、技术规範及标準,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繫工商领域的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三)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老干部和信访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部机构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信访科与其合署)。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督办、接待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二)政工科(老干部科与其合署)。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分工範围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研究分析工业经济运行中日常的财政、税收、财务运行状况;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综合管理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公有资产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劳动工资工作。
(四)综合科。综合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起草综合性经济政策和规章,并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对近期经济运行中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影响经济运行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全市典当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多种所有制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管理和普法工作;承办本委的行政複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编写《工业发展动态》;承担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五)经济运行办公室(挂市“三电”办公室、市煤电油运联合办公室牌子)。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监督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审核管理生产调度专项资金;组织协调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工业领域突发应急事件的救灾物资保障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储备物资的建议;负责清理整顿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推动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提出重点企业名单。组织实施国家电力产业发展政策;制定下达全市年度发用电量计画并监督执行;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和煤炭经营市场準入工作;监测分析煤电油运供需动态,提出煤电油运供需紧急调度措施。
(六)产业政策科(挂企业科牌子)。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工商领域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工商领域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建议,拟订重点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汽车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组织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审核;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多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巨观管理和指导,推进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企业规模划型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七)技术改造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与其合署)。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对省、市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转报和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进设备免税和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确认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推动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项目管理;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对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招标工作。
(八)市场行销科(挂市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产业损害科牌子)。组织拟订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生产和流通,促进工贸结合,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组织和指导企业市场行销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牵头研究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组织协调工业、商贸、交通综合运输等现代物流业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範市场秩序的规章和政策,协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推进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承担市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区域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企业做好产业损害申诉和立案前的準备工作;组织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和中介组织开展产业安全维护工作;负责进口倾销案件的产业损害和产业恢复发展情况跟蹤与评估;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
(九)技术进步与装备科。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规划,负责加快製造业发展的组织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组织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指导企业推进知名品牌带动战略;指导协调企业信息化工作及电子信息推广套用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十)环境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科。组织协调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组织对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各种再生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市节能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荐省级综合利用企业,负责认定市级综合利用企业,组织推荐申报国家和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的审查、申报和管理;负责新能源推广开发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的审核和超标準耗能的确认及实行超标準加价收费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示範推广项目;负责全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能源监察监测、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广套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工作。
市贸易办公室仍作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机构,其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维持现状不变。

人员编制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9名,现有5名工勤人员编制暂予保留。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按有关规定配备。

其他事项

(一)市经贸委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转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审核后,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上报;需上报省经贸委核准和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经贸委负责组织上报。按照有关规定在市级许可权内登记备案的技改项目,由市经贸委负责。
(二)市经贸委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管理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研究拟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订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市经贸委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计画并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三)市经贸委与市国资委的关係。市国资委研究发展重点公有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指导公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公有企业兼併破产改制工作,市经贸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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