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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外(福建莆田历史地理区域)

康熙元年(1662年)迁界,福建自南往北——诏安边以分水关、赤南山和梅州寨等地为界,共豁田地384顷余;清初迁界,对社会经济破坏极大,给福建人民带来深重灾难。

康熙元年(1662年),清廷为杜绝沿海民众对郑军的支援,下令福建沿海人民迁入内地居住;八年(1669年),因郑军已退守台湾,遂下令展界,各地所展地界幅度不一;十七年(1678年),又因军事需要,再将一些地方的百姓移入原迁界限内;康熙二十年至二十二年(1681~1683年),清廷平定郑军、统一台湾后,才令全部复界。
康熙元年(1662年)迁界,福建自南往北——

清康熙元年沿海迁界清康熙元年沿海迁界

诏安边以分水关、赤南山和梅州寨等地为界,共豁田地384顷余;
漳浦边以云霄、大梁山、高洋口、荔枝园、赵家堡、横口等地为界,共豁田地1287顷余;
海澄(包括龙溪)边以洪礁、鹿石山、石马、三叉寨、江东桥、莲花村等地为界,共豁田地1166顷余;
同安边以灌口寨、薴溪桥、石浔、三忠宫和小盈等地为界,共豁田地1941顷余;
南安边以东岭、大盈等地为界,共豁田地372顷余;
晋江边以内坑、龙源山、石狮、宝盖山,又以鹧鸪寨、后渚、洛阳桥为界,共豁田地1252顷余;
惠安边以石任寨、埔塘寨、宣妙寨、涂岭寨等地为界,共豁田地1909顷余;
仙游边以枫亭、梅岭、壶公山尾等地为界,共豁田地81顷余;
莆田边以壶公山首、黄石、天马山、宁海、涵江、江口等地为界,共豁田地4430顷余;
福清边以蒜岭驿、渔溪铺、苍霞岭、松潭山、牛宅村、里美等地为界,共豁田地4634顷余;
长乐边以鹿平山、金刚腿等地为界,共豁田地913顷余;
闽县边以象洋山为界,共豁田地380顷余;
连江边以浦口、透岭和蓼沿的棋盘山等地为界,共豁田地547顷余;
罗源边以岐阳铺、护国铺等地为界,共豁田地266顷余;
宁德边以白鹤岭、铜镜、闽坑等地为界,共豁田地160顷余;
福安边以小留岭、廉岭、茶洋、大梅为界,共豁田地484顷余;
福宁州边以柳溪、杯溪、州城、赤岸、杨家溪、店头、桐山为界,共豁田地1797顷余。
迁界时,为维持交通干道,保留通往浙、粤大路的地面。沿界挖沟筑墙,设寨建台,分兵把守,严禁民众越界。
当时,各地被迁的地域大小不等,凡支海多、港湾多、渔民多及郑军活动频繁的地方,迁幅都较大;而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地方,迁幅较小,甚至不迁。如今之安海,当时只迁十里,以内坑为界;漳州石码和晋江陈埭、后渚等地则不迁。沿界的府、州、县城都不迁。
清初迁界,对社会经济破坏极大,给福建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迁界时,凡属界外的村庄、田宅,“悉皆焚弃”,造成“滨海数千里,无复人烟”,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且因界外大片森林被砍,多数海堤被冲垮,海水漫灌,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复界时,人们为重建家园付出了极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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