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县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为:
(一)开工目标
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92套(户)。
1、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76套(户);
2、新建限价商品住房66套(户);
(二)基本建成目标
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916套(户),其中:廉租住房85套,公共租赁住房1646套,限价商品住房185套。
(三)分配入住目标
二、进度要求
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进度要求是:落实多层2年,高层3年达到基本建成,确保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到户。
(一)新开工任务进度要求。2015年新开工目标任务,4月15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6月底开工率达到70%;8月底达到90%;9月底所有项目实现全部开工;10月底前形成明显的实物工作量,其中:主体基本完工的要占到总任务的1/3,进入地上施工阶段的要占到1/3,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性桩)的占到1/3;项目“五证”(项目立项、土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全部办结。
(二)基本建成任务进度要求。2015年基本建成目标任务,6月底前要完成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50%;8月底完成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80%;10月底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三)分配入住任务进度要求。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分配到户。
三、目标任务分解
(一)开工任务分解
3、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50户,廉租住房总保障户770户。
(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分解
1、廉租房基本建成85套,在“府庭花园”配建廉租房项目中落实;
2、公租房基本建成1646套,在人才家园公租房项目中落实;
3、限价商品房基本建成185套,在东环路限价商品房项目中落实。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二)最佳化公租房筹集方式。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研究,从新建保障性住房为主逐步转变为建设、长期租赁、购买房源及发放补贴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模式。供求矛盾明显缓解时,可採用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社会房源或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方式扩大保障规模。
(三)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认真执行《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定(试行)》,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加强规划选址管理,集中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在选址前,要对所选地块的综合配套情况进行评估,未达到标準的不批准用地规划。认真梳理在建以及基本竣工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存在的缺项,制定方案儘快整改。把配套设施情况作为竣工指标的必备要件,配套不到位的项目不予计入竣工任务。
(四)坚持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十项制度”,严把队伍选取、材料进场、现场控制和竣工验收“四关”。加强建设、施工、监理等8大质量主体监管,推行量化考核、信用评价和“三抽查、一到位”监督检查模式,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合格率、主要建材合格率、分户验收抽查项目合格率均要达到100%;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準,严守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这条“红线”,确保建成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五)完善分配管理体制。继续完善联审联查工作机制,依託民政部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强化对财产、收入的认定工作。要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等偏下、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範围,实行分类有序轮候保障,提高分配效率,避免出现保障住房房源空置;强化信息公开,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守公平分配这条“生命线”,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本文由'野永臣'发布,不代表演示站立场,转载/删除联系作者,如需删除请-> 关于侵权处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