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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规範性档案草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基本介绍

中文: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管辖範围:玉林市类型:政府部门 隶属:玉林市人民政府
主要职能
1、2、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组织局系统及市辖各县(市、区)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3、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大型户外广告设定许可,城市环卫设施拆除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各项工作。4、负责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工程的管理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市政工程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年度建设计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挖掘城市道路和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桿线、城市桥樑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等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各项工作。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绿化指标及本市的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和适时修订城市远、近期绿化规划,提出分阶段或分年度实施计画。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等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各项工作。6、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上述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行为实施监察处罚。7、负责局系统的人事、教育、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许可权,负责对机关及系统科级以下(含相当科级以下)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及职工培训教育等工作。8、负责局系统的财务、计画、统计的管理工作,监督、审查局下属单位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局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管理。9、负责组织对城区 “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10、负责组织对市辖各县(市、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评。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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